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手机站 无障碍浏览 登录邮箱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首页
  • 机构职责
  • 政策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公众参与
  • 工作动态
  • 信息查询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运动员技术等级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射箭团体、混合团体项目2014年申请和审批等级运动员时限要求的通知
2014-07-29 11:24:45      bet365.com官方网站竞技体育处
  分享到: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射运中心:

  国际射箭联合会调整了团体、混合团体项目的竞赛规则,由累计积分改为局胜制。体育总局将修订以上项目等级标准,计划于2015年1月1日前颁布。为保证运动员顺利申请等级称号,体育总局竞体司对射箭团体、混合团体项目申请和审批等级运动员的时限要求进行调整。通知如下:

  一、各级射箭比赛执行旧规则的,则团体、混合团体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获得成绩6个月内提出申请。各级审批单位按现行等级标准[体竞字(2013)177号]进行审批。

  二、各级射箭比赛执行新规则的,则团体、混合团体的参赛运动员可于新等级标准颁布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各级审批单位按新等级标准进行审批。

  三、团体、混合团体外其他项目的参赛运动员申请等级称号,按现行规定执行。各级审批单位按现行等级标准进行审批。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联系人:体育总局竞体司训练处  沈惠

  电  话:(010)87182290

  传  真:(010)87182415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4年7月10日

点击量:

bet365.com官方网站主办 bet365.com官方网站信息中心运行管理 | 联系我们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5 京ICP备0501402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43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bet365.com官方网站网站  是否继续?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