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本市航空运动队伍的管理、参加国内、国际比赛集训和参赛工作。
2.管理本市飞机跳伞运动员。
3.发展北京市的航空运动,承担本市航空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工作。
4.指导业余后备人才的培养和群众性航空运动组织的建设,开展航空运动项目科研、培训和宣传工作。
5.负责本市航空运动项目的注册管理、竞赛表演组织。
6.负责本市开展航空运动项目活动使用空域的统一申报工作。
7.协助市体育局相关部门做好本市航空运动项目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8.负责协助各相关部门做好北京市航空运动专项管理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并按照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9.负责二级及以下航空运动项目裁判员的考核审批、资格认定和注册登记,运动员的注册与转会,运动员、教练员技术等级和奖励工作。
10.负责本市航空运动项目有关的竞赛、健身、培训、咨询等市场管理,规范管理经营服务行为。
11.负责本市航空运动项目协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指导。